連云港代理記帳的服務方式及具備哪些條件呢?
代理記帳業務一般分為送達和上門服務兩種方式:
送達是指客戶將準備好的原始憑證等資料送到代理記帳機構或代理記帳機構派人去客戶住所取資料,在代理記帳機構進行記帳工作;
上門服務是指代理記帳機構指派會計人員到客戶住所進行記帳工作。
代理記帳機構具備的條件:
根據規定,在我國從事代理記帳業務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至少有3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亦稱會計證,下同)的專職人員,同時聘用一定數量相同條件的兼職從業人員;主管代理記帳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代理記帳機構要有健全的代理記帳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機構的設立依法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申請成立代理記帳機構,必須經過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審查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帳許可證書》,才能從事代理記帳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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